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精神,现将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东莞考区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
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资格审核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人数分段确定。
1. 无需体能测评的职位。招录人数1-3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录人数4-5人的,按1:2.5的比例确定,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的向下取整数值,分别为前10名和前12名。
2. 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我市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等招录职位的资格审核在考生自愿原则上按招录人数1:4的比例进行组织。预备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后,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才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3. 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二)资格审核方式和时间
1. 资格审核方式。为方便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审核方式进行。考生对照本公告及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所需资料照片(jpg格式),上传照片需清晰、准确,以便审核。审核人员网上审核考生提供的资料。
资格审核工作由各有关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跨单位打包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招录机关进行审核。
2. 资料上传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4月10日至16日17:00。在资格审核比例范围内的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第二阶段:2024年4月19日17:00前。接到递补通知的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除上述时间外,考生还应根据招录机关的要求及时上传或补充材料。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尽早上传审核材料,同时保持手机等通讯渠道畅通。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核资格。
(三)资格审核需上传的材料
1. 2024年应届毕业生:
(1)《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居民户口簿;
(4)学生证;
(5)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 其他人员:
(1)《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居民户口簿;
(4)学历证书;
(5)学位证书;
(6)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 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只能提供企业出具的证明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2)职位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含国家司法考试)”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录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
(3)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上传下列材料之一,如: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等。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但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录用。
(5)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24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录用。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录用。
(6)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⑤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8)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近半年社保缴费记录等)。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所需的全部资料照片。未能按时提交资料、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招录单位可在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请笔试成绩合格且成绩、排名与报考职位按面试比例确定的最后1名资格审核对象接近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2. 对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等招录职位因扩大比例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签订《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附件3)。
3.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等招录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1次,不安排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我市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等职位且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1. 测评时间。2024年4月20日,上午8:30开始(考生7:30前开始报到,8:00报到完毕),下午14:30开始(考生13:30前开始报到,14:00报到完毕),各招考职位体能测评时间详见附件1。
2. 测评地点。东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龙环路11号)。具体位置详见附件2。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实施。根据以上通知要求,《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废止,不再作为体能测评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测评标准中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其中:纵跳摸高项目每人最多可测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2次,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1次。各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体能测评各项目测评重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需带齐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运动衣、鞋等物品,测评时要注意安全。体能测评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示意,并到现场医疗救护点处理。
2. 考生务必提前一天熟悉体能测评地点及交通路线,并在体能测评当天开始前1小时到达东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正门集中,不按时报到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3. 严禁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其他事项
面试初定于5月中旬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有关事项另行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东莞阳光党园(https://dgzzb.dg.gov.cn)公告。考生应安排好自己的行程,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如不再使用原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请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我市各招录机关联系电话详见附件5。
附件:
3.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
5.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东莞考区各招录机关考生咨询电话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9日